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水利局 县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巩义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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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56905176
(一)申请人条件 1. 审批对象:生产建设单位。2. 审批范围:水利部下放项目;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目  (二)准予许可条件  1. 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 符合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3. 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要求;4. 符合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通过条件。
0371-56905176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文件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综窗受理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审核人员;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审查标准: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专家评审等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时限范围内);办理结果:开展审查、审核工作;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决定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办理结果: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出具行政许可文件,不符合的出具不予许可文件;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综窗受理人员;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审查标准:采取邮寄或其他 方式;办理结果:送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