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巩义市伊洛河流域河道水毁修复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巩义市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巩义市伊洛河流域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巩水字〔2023〕48号文)收悉。结合郑州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编写的《巩义市伊洛河流域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为保证伊洛河和伊洛河支流河道防洪、除涝安全,避免岸坡坍塌、护岸损毁进一步扩大,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防产生严重危害,保障沿线两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解决两岸安全排涝问题,
保障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保护重点文物,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
巩义市伊洛河流域河道水毁修复工程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巩义市伊洛河流域河道水毁修复工程包括伊洛河和伊洛河支流两部分。
伊洛河水毁修复工程分布在巩义境内伊洛河33.0km河段沿岸,包括堤防工程、穿堤涵闸工程和河道岸坡防护工程3大类型,共计38处水毁修复工程。
伊洛河支流水毁修复工程分布在后寺河5.5km河段、东泗河8.7km河段、西泗河5.4km河段、坞罗河8.7km河段和干沟河0.3km河段共计5条河流28.6km河道沿岸,包括河道清淤、挡土墙恢复重建、塘坝消力池和海漫修复、涵洞修复工程,共计59处河道水毁工程修复。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5250.32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为27107.58万元,第四部分临时工程为1436.57万元,第五部分独立费用为3006.67万元,预备费为3155.08万元,环境保护费用368.93万元,水土保持费用175.49万元。资金来源由中央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巩义市财政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业主为巩义市水利局,建设工期7个月,请编制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
六、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内容中关于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并依法组织实施。
七、项目招标初步方案
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省指定的媒体发布,请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汇报工作。
请你单位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稳定,做好项目推进工作,确保尽快见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