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星级企业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安排入学。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星级企业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妥善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