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要求和相应空缺岗位数,科学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计划。
3、根据豫人社办〔2022〕67号《河南省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巩教〔2021〕75号《巩义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意见》进行推荐。
4、遵循“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严格按程序推荐,确保做到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