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出台《巩义市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巩教体〔2014〕75号),综合考虑学校位置、环境、交通条件及艰苦程度等因素,分100--600元六个档次发放生活补助(10个月/年),发放对象为巩义市乡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2019年,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61号)精神,修订出台《巩义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巩教体〔2019〕51号),将该项补助标准提高为每月300元、500元、700元、900元、1000元五个档次,发放对象为巩义市乡镇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025年全年12个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182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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