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权限
1.统筹督导评估:牵头制定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督导方案,组织对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经费保障、教育质量等均衡指标开展专项督导与综合评估。
2.问题督查整改:对督导中发现的大班额、择校热、师资不均、资源配置失衡等问题,向相关学校、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3.政策落实监督:监督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本市的执行情况,重点核查控辍保学、免试就近入学、经费投入使用、教师交流轮岗等核心要求落实成效。
4.结果运用建议:向市政府、市教育局提交督导报告,将均衡发展督导结果作为评价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学校绩效考核及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5.社会沟通回应:受理群众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信访、投诉与咨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核心管理流程
(一)计划部署阶段
1.年初依据上级督导要求及本市实际,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对象、重点内容、时间安排与人员组成。
2.召开督导工作部署会,向各相关单位传达督导任务与标准要求,完成督导人员培训。
(二)实地督导阶段
1.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访谈、随机听课等形式开展督导。
2.对照《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分,形成问题清单与初步反馈意见。
(三)反馈整改阶段
1.向被督导单位现场反馈督导意见,明确问题、整改时限与责任主体。
2.被督导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送,市督导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核验。
(四)总结报告阶段
1.汇总年度督导数据与整改情况,形成《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年度督导报告》,报送市政府及上级教育督导部门。
2.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督导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方式
(一)内部层级监督
1.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对本市督导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质量抽查,市督导办公室对内部督导人员履职情况开展廉政与效能监督。
2.建立督导工作台账,对督导流程、问题整改、结果运用全流程留痕管理。
(二)外部社会监督
1.公开公示:通过巩义市政府门户网站、巩义市教育局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年度督导计划、督导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保障公众知情权。
2.信访举报:设立监督电话、邮箱与来信来访窗口,受理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及督导人员履职不当的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3.人大、政协监督: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视察与评议,定期汇报均衡发展督导工作进展,听取意见建议。
(四)技术手段监督
1.运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平台,对办学条件、师资、经费等核心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不均衡风险。
2.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部分专项督导,提升督导工作的客观性与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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