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抓好各种预防措施的精准落实,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工作思想,深入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溺亡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决做到安全责任全覆盖、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风险评估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联管全覆盖,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工作措施,力争实现2023年教育系统“零溺亡”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巩义市教育系统2023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 杨少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杨智威 四级调研员
孙文亮 党组副书记
胡立伟 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魏 玮 党组成员、团市委书记
苗洪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峰 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吉玉慧 党组成员、教育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李现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阳 党组成员、教师发展中心八级职员
张国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根良 教师发展中心七级职员
张 珂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曹利军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郅文静 教师发展中心八级职员
李兴隆 教育服务中心主任
苏军微 教育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李五民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各学校校(园)长。
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行动,部署工作任务;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时,负责向市委、市政府、郑州市教育局等部门报告情况;在市防溺办的领导下,调查处理未成年人溺亡事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科,负责工作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督导落实。办公室电话:64583529(工作时间)、64353032(非工作时间)。
四、工作任务和方法步骤
(一) 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一是广泛动员部署。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教育局下发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部署动员,分析安全形势,明确目标任务。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全员尽责”的要求,明确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及联防联控责任。各学校要签订“五书”:学生对班主任的安全承诺书;家长对学校的安全承诺书;学校对中心校的安全承诺书;中心校(学校)对教育局的安全承诺书;学校告家长书。
二是抓好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立即行动起来,不等不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一信七活动”。“一信”:关于预防未成年人溺亡致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回执》100%全部收回并妥善保管;“七活动”:1.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亡专题教育活动;2.开展知识竞赛、展板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 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活动;3.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亡随机教育活动;4.放假前集中召开一次防溺亡主题安全班会活动;5.召开一次家长会;6.开展微信、短信提醒活动;7.开展防溺亡安全教育作业活动。除此之外,各学校要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开展各类防溺亡警示教育活动,如看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片、写一篇观后感、挂一条横幅、唱一首歌、拍摄一部抖音短视频等,真正做到宣传活动“铺天盖地”,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各学校要在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对学校周边、未成年人上、下学途中、未成年人活动范围内的河道、水库、湖泊、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水域,包括暴雨时节容易积水的低洼地带、涵洞及水流冲积地域、农村私人鱼塘、临时施工开挖的坑沟等。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书面报告属地政府,并及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隐患不消除决不罢休,对于重点、危险路段及水域,一处不漏地竖立防溺水警示标牌,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排人员开展安全巡查工作。
各学校排查出的危险水域,要对所有未成年人进行警示教育,并告知学生家长。要对全体学生,特别是低年级段学生,进行一遍排查,重点排查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父母为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学生尤其是特殊学生的现实状况,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并针对这些特殊对象,采取一定的方式,经常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提醒监护人发挥作用,保证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
四是分析安全形势。各学校要组织一次防溺亡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通过分析研判,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情况、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摸准本校防溺亡工作的重点、难点、风险点,提出具体的防范要求,制定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严控严防阶段(5月份至9月份)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教育未成年人牢记并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未成年人坚决做到“六不一会”。“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一会”: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增强中小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是压实家长(监护人)监管责任。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让家长知晓学校和家庭居住地附近的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四个知道”:1、知道孩子去了哪里;2、知道孩子去干什么;3、知道孩子和谁一起去;4、知道孩子什么时候返回。“一个跟上”:平时的教育管理要跟上。增强家长(监护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亡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校外监管责任。
三是突出重点目标管控。各学校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要落实安排家长、志愿者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加强未成年人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未成年人动向,严防未成年人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未成年人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严防未成年人上学期间外出游泳。
四是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各学校要积极争取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其在可能发生溺亡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亡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亡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督促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制止。各学校要积极协调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利用乡村大喇叭广泛播放防溺水安全提示和口号。配合镇(街道)、村(社区)委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的爱心监护,通过开办“爱心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等公共活动场所,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开展有益的节假日和课后活动,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在节假日期间得到有效监管,杜绝孩子因缺乏家长(监护人)看护而外出嬉水、游泳导致溺亡情况的发生。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
一是持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持续抓好“五书一信七活动”的宣传教育,强化“六不一会”要求,开展防溺亡安全研判活动。采取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讲述预防溺亡安全教育要点,让学生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亡现象的发生,拓展中小学生自我教育的形式,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是扎实推进安全制度落实。各学校要扎实推进防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主要是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形势分析、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等安全制度。
三是认真整理专项工作成果。总结年度防溺亡工作经验,完善防溺亡工作资料台帐,形成有价值的应用成果和经验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不断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中心校、各学校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本辖区、本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防溺亡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的机构,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逐级落实防溺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位领导,落实到每一个年级、班级、学生,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二)周密细致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各镇(街道)中心校、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三)强化过程督导,确保治理成效。上级有关部门和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镇(街道)中心校和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镇(街道)中心校要督促检查辖区所属学校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防溺亡教育活动、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管理以及加强家校沟通和联防联控工作。局直学校、各民办学校要开展好自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四)专项治理考核,落实责任追究。今年,继续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下水的,要对学校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学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