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新生儿出生登记
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室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手续带齐当场办理
鲁庄镇派出所户籍室
咨询电话0371-64439125、0371-64439878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新生儿出生日期不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新生儿出生日期超过6岁的,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新生儿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同的,父母双方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填写《河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若有其他情况的,按照 《河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办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