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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芝田镇人民政府
乡级
收养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的收养入户
巩义市公安局芝田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依法收养未成年人的,收养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20个工作日
免费
巩义市芝田镇芝田派出所
0371-64136009
法定工作日 9:00——17: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收养登记经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一)居民户口簿;
(二)《收养登记证》或者事实收养公证书。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