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
巩义市公安局康店派出所户籍室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应当由福利机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20个工作日
免费
巩义市康店镇派出所
0371-64326727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户口登记经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一)儿童福利机构出具的入院登记表;

(二)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意见;

(三)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

(四)属于打拐解救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出具打拐解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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