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一)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一)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三)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一)申报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并根据不同情形提交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
(一)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三)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四)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