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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
乡级
户口注销——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巩义市公安局河洛派出所户籍室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当场办理
免费
巩义市河洛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S312太龙药业院内)
0371-64151234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
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