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迁往省外
巩义市公安局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巩义市紫荆派出所户籍室
0371-64359110
工作日期间 08:30-12:00 14:30-18:00(夏) 14:00-17:30(冬)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2、准予迁入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