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一)加盖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加盖设区市以上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新生花名册(中等职业学校);
(二)《录取通知书》;
(三)户口迁移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