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住落户
巩义市公安康店派出所户籍室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
20个工作日
免费
巩义市康店镇派出所
0371-64326727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经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一)在我市购买住宅房屋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2、《房屋产权证》,如不能提交《房屋产权证》的,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之一);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中心城区租赁住房满1年入户1、本人书面申请;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3、户籍民警在郑州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中核实租房登记信息;4、如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配偶的户口,需提供关系证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