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迁往省外
巩义市公安局康店派出所户籍室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巩义市康店镇派出所
0371-64326727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一)《准予迁入证明》;
(二)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