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居住证首次申领
巩义市公安局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延长后最长不超过30日。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巩义市新华路23号
0371-85610582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一)提交资料填写“暂住登记申请表”

(二)民警核实资料后签字确认

(三)资料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管理系统

(四)登记满半年后,申请出证

(五)发放居住证


1、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