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大峪沟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住证签注
巩义市公安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大峪沟派出所户籍窗口
0371-64055703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进行申报;
2、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