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乡级
港澳台居住证换、补领
市县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点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20个工作日
免费
巩义市紫荆街道办事处紫荆路39号,紫荆路派出所户籍室
0371-64359110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周末无休

1、申领。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证件发放。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申请人居住、就业、就读等相关方面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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