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乡级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户籍派出所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40个工作日内
免费
巩义市夹津口镇委(237省道北),夹津口派出所户籍室
0371-64229369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1、居民户口簿;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