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新华路派出所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巩义市新兴路35号新华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581890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