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审核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巩义市户籍(或者在 我市居住的郑州市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符合我市规定条件。
760元/人/月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康店镇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325448

1.《巩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与其有赡抚养关系人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页复印件,

4.申请人残疾证,

5.收入情况说明(工资明细、银行流水)

6.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7.根据家庭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1.镇(街道)民政部门受理、审核确认;

2.确认通过后到镇(街道)民政部门领取《巩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