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表填写一份(本人签字按指印,社区经办人签字并盖社区行政章);
2、申请书一份(社区书记、经办人签字并盖上社区章,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4、因病住院的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原件(证明必须用近期医院证明,盖上县级以上医院章);
5、有残疾证的复印件一份;
6、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7、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8、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社会化发放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