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 乡级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临时救助办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对象;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的 低收入家庭。
最高不超过城市低保的10倍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 12:00 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涉村镇便民服务中心
0371-64086926

1、审批表填写一份(本人签字按指印,社区经办人签字并盖社区行政章);

2、申请书一份(社区书记、经办人签字并盖上社区章,申请人签字按指印);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4、因病住院的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入院证、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原件(证明必须用近期医院证明,盖上县级以上医院章);

5、有残疾证的复印件一份;

6、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7、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8、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市民政局审批→社会化发放救助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