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临时救助申请
办理部门:竹林镇便民服务中心 民政窗口
1. 申报材料:个人申请;
2. 火灾相关材料(注:火灾需提供救助本人或火灾现场后的照片);
3. 交通事故相关材料(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医院病历显示能够证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有关材料、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由第三方给予赔付的不予救助);
4. 大病需提供相关材料(诊断证明、花费票据);
5. 申请人户口簿首页和申请救助人页、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低保证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明白卡复印件;
6. 镇(街道)出具的困难情况调查报告;(部门章)
7. 镇(街道)公示照片、民主评议;
8. 社保卡复印件(用于拨款);
9.《巩义市城乡居民申请临时救助费用清单》;(部门章)
10.《巩义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此表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受理。携带上述证件到各个社区(村)填写申请表,社区(村)审核后提交镇级审核,镇级审核通过后上报市民政局办理;
承诺期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办理。
咨询电话:0371-6446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