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
郑民文〔2016〕28号
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共同负责高龄津贴的发放工作。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由人社部门负责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发放,不再另行申报;其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本人社保卡账户
杜甫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全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杜甫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64368519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
       2.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3份);
       3. 填写《巩义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4.社会保障卡(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并激活银行功能;

5、如需补发,需提供本人未及时申请的情况说明一份(本人签字)。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符合发放年龄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核准后,从次月起计发高龄津贴。2021年11月1日至高龄津贴全面实施发放期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放高龄津贴者除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自符合条件次月起补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