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
关于某单位工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二、案件类型
民事纠纷案件;
三、案件简介
张某某来到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反映,其父亲张某甲于2021年11月某日在某单位公司盘踞厂干活时,不慎砸伤头部,先后在某市中医院、某省人民医院、某市人民医院等几家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至今未苏醒。时任单位公司工程承包人杨某某拿不出钱给张某甲看病,与家人商量后要求所属公司支付相关费用,请求司法所进行协调,处理问题。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得知:张某某父亲张某甲不属于该单位公司的工人,是雇主杨某某在某某厂院内租赁的一个车间(另成立的某市某某强盘具有限公司),张某甲与杨某某属于雇佣关系,故此次事故的责任人是杨某某,某单位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案件调查与处理
自开展调解以来,该辖区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按照双方真实意愿开展调解工作。张某甲住院前期,儿子张某某交了少部分费用后,由当事人杨某某垫付张某甲住院期间的治疗费,因张某甲伤势严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每当医院通知需要续费时,张某某与杨某某就要通过街道调委会出面协调。张某某多次在交谈中情绪不稳,思想波动较大,工作人员在问到张某甲病情时,对方一问三不知,一门心思要求杨某某往医院续费,全力救治父亲。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受害者家属,一边引导杨某某态度端正,要勇于承担自己应尽的责任。综治中心主任主动联系张某甲的主治医生了解其病情。经走访医生,询问张某甲病情得知,医院在前期已为张某甲下过病危通知书,其头部被铁轮砸中,属重度颅脑损伤、颅骨骨折、脑挫伤、急性脑肿胀、 多发粉碎性颌面骨骨折 、多发肋骨骨折等多部位损伤。如果奇迹发生,张某甲醒来需要进行多次手术,且脑部手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后期治疗时间久,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在经过多轮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心力交瘁,均有意向一次性解决。鉴于张某甲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无法正常进行伤残鉴定,受害者家属又提出天价赔偿,被告杨某某无力承担。工作人员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向受害者家属阐明赔偿是要有依据的,并不是随意说个数就能得来的。再者,此次事故是因你父亲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杨某某认为,自己出于好心,看在张某甲与自己共事多年,苦于找不到工作的份上,让他在车间干点零碎杂活,怎么也没想到出了这样的祸事。杨某某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因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按照规定依法为工人购买职工保险,已受到惨痛教训。工作人员以情说理,引导受害者家属换位思考,如果张某甲清醒的话,一定不会恶意讨要赔偿款。在经过一波三折的调解说情后,双方对赔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处理结果:杨某某与张某某充分协商后确定,杨某某应向张某甲支付全部赔偿款共计126万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医疗辅助器械费、误工费、护理费、后期护理费用、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抚(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以及因本次受伤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五、法律分析
本起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在街道调委会综治中心、安监办等多个部门联合协调得到圆满解决。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的认定。其次:工伤鉴定。最后 :参与调解并签订协议 。
(一)、责任划分
自辖区街道调委会受理此案件开始,当事人张某某一直认为父亲张某甲在某某单位厂院内车间工作,就是某某单位集团的工人,故由某某单位集团、某市某某强盘具有限公司、杨某某共同拿出对父亲张某甲的工伤赔偿款。经过调委会调查取证得知,张某甲与某某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某市某某强盘具有限公司租赁某单位厂院内某个车间加工木桶,为某单位供货,杨某某与张某甲是多年老友,属雇佣关系, 故此次事故的责任人是某市某某强盘具有限公司与杨某某,某单位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伤鉴定
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多次走访联系张某甲主治医生,询问张某甲病情得知,医院在前期已为张某甲下过病危通知书,其头部被铁轮砸中,属重度颅脑损伤、颅骨骨折、脑挫伤、急性脑肿胀、 多发粉碎性颌面骨骨折、多发肋骨骨折等多部位损伤。如果奇迹发生,张某甲醒来需要进行多次手术,且脑部手术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后期治疗时间久,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在经过漫长八个月的治疗,张某甲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故无法进行手术,经过医院专家鉴定,张某甲被认定为植物人 。按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认定为一级伤残。
(三)、协议的执行与后续问题的解决
签订相应的协议后,并按照协议内容杨某某将款项汇入被协议约定账户当日,张某某向某某人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撤回对杨某某、某市某某强盘具有限公司、某某单位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的书面申请书:诉讼费、保全费、保全申请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且张某某于本协议签订之后以及内容执行完毕后三日内到某市的二级应急管理局如实澄清该事故与某某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无关的实际情况,消除对某某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的负面影响。
六、典型意义
此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责任的划分,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后,向当事人讲解人身损害赔付的责任划分,在双方确认无误后,根据当事人伤势推断一次性赔偿金。张某某认为父亲是在某某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厂院内工作,与某某单位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调解员在理清事实后,告知张某甲与某某单位并无劳动关系,某某单位无需赔偿:故赔偿责任应由雇主杨某某承担。受害者家属提出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请求后,提出的赔偿数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人身损害赔付标准,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列出详细赔付清单,双方当事人最终愿意依照调委会建议的赔偿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