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
关于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房屋案;
二、案件类型
行政处罚案件
三、案件简介
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于2021年5月10日在巩义市青龙山路东、中原西路南敏捷锦绣源筑S1#楼项目中进行了房屋建设的行为。
2021年6月16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房屋的行为依法予以立案。
四、案件调查与处理
2021年6月16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建设房屋案进行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经勘验:该房屋基底尺寸长34.60米,宽39.50米,异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1169.14平方米(参照当事人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已建起。执法人员拍摄了现场照片。2021年6月17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送征询意见函(巩城综征函字[2021]第0002号),征询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1年6月18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该笔录显示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认其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屋。2021年6月21日,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复函,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未向其申请办理位于巩义市青龙山路东、中原西路南的敏捷锦绣源筑S1#楼项目施工许可证。2021年7月28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向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巩城综罚先(听)告字[2021]第0056号),告知其依法应当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未申请听证。2021年8月3日,巩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陆佰零陆圆柒角肆分(¥24606.74元)的行政处罚,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巩城综罚决字[2021]第0049号)直接送达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了罚款。2022年4月24日,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法律分析
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三条第一款“本办法规定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的规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应当予以处罚。
鉴于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m2以下,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行政处罚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它涉案工程面积在20000m2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3%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确定违法行为适用的行政处罚裁量等次为轻微等次,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对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工程合同价款1.2%的罚款,即贰万肆仟陆佰零陆圆柒角肆分(¥24606.74元)。
六、典型意义
巩义市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影响了建筑市场正常建设秩序,极易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施工许可证。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有利于保证开工建设工程符合法定条件,能够顺利开工,同时也便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其管辖范围内有关建筑工程数量、规模、施工队伍等基本情况,及时对各个建筑工程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建筑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因此,为了保证施工工程符合法定条件,规范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工程施工。
对该违法行为的查处,将会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的当事人起到警示作用,有效遏制该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在执法中以该案为典型案例,让当事人知晓《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充分认识到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建设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增强其守法意识,努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