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
关于河南某某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案
二、案件类型
行政执法
三、案件简介
2023年11月2日,巩义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河南某某管道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以下问题:1、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个安全帽过期)。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巩)应急责改〔2023〕XX号。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案件调查结束后,形成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11月9日下达(巩)应急罚告〔2023〕XX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四、案件调查与处理
巩义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11月3日对河南某某管道设备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调查,存在以下问题:1、2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个安全帽过期)。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2023年11月20日,巩义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下达(巩)应急罚〔2023〕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捌仟元(¥18000.00)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法律分析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分析:1.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违法情形为“3名以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上岗作业的。‘裁量时考虑情形’实施该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一要考虑企业规模。小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低幅度裁量,中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中间幅度裁量,大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高幅度裁量。二要考虑行业类别。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裁量等次罚款幅度中间值以上裁量,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裁量等次罚款幅度中间值以下裁量。三要考虑特种作业人员违法持续时间及频次裁量。违法持续时间1个月以下或者特种作业人员违法作业3次以下的,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低幅度裁量;违法持续时间1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或者有特种作业人员违法次数3次以上5次以下的,按照相关裁量等次中间幅度裁量;违法持续时间一年以上或者有特种作业人员违法次数5次以上的,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高幅度裁量。”违法等次为一般,行政处罚标准为“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2. 参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违法情形为“1.未为5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下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实施该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时,一要考虑企业人数。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按人数裁量,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按人员比例裁量。二要考虑行业类别。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裁量等次罚款幅度中间值以上裁量,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裁量等次罚款幅度中间值以下裁量。三要考虑企业规模。小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低幅度裁量,中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中间幅度裁量,大型企业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高幅度裁量。四要考虑违法持续时间。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1个月内),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低幅度裁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1年以上),按照相关裁量等次较高幅度裁量。违法等次为一般,行政处罚标准为“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典型意义
本案较好地执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体现“柔性执法”、“温情执法”。一是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时,利用文字、图像等方式记录对现场情况做了详细描述。二是适用法律依据准确,行政处罚决定前经过了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核。三是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起到对其他企业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裁量基准,依据违法行为的等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五是对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公示,纳入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发放《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将信用建设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指导服务企业进行在线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