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中镇人民政府在巩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巩义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新中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新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我镇聘请法律顾问一名,对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有关适用法律的重大问题,由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和论证,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和行政执法合法适当。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培育强化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习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截至目前,新中镇党委中心组共计学法10次,机关干部学法5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挎包”普法宣传活动和“精准普法基层行”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充分利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优势,发挥法律专业技能,围绕群众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为村干部和群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班,重点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2024年以来,新中镇共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2次,组织开展法治讲座61场次,接受群众咨询42人次,受教育群众12000余人次。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一是做好法律护企政策宣讲。向企业宣传巩义市政法系统制作发布的《巩义市法治护企政策二十五条》内容,以便企业及时迅速获取信息,为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二是开展“送法进三区”活动。围绕民法典、工伤认定理赔、企业规范用工等,向辖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讲解,有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助力企业提升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
3.理顺行政执法改革清单任务,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硬件设施,2024年新中镇通过了郑州市对执法大队软硬件建设的正式验收,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了权限下放工作,理顺工作任务清单,为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奠定基础。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制定了以教育、疏导为主的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落实了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的预防措施,明确了重点案件领导包挂、镇村干部分级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依法、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二是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有效提高矛盾纠纷的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截至目前,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3起,调处187起,调处成功率达96.7%,切实有效的把纠纷隐患消除在了初始和萌芽状态。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专业法治力量配置尚有不足。法治任务量日益增大,复杂情况多显,但专业法治力量配置未到位,队伍建设方面有待充实。
2.执法能力尚待加强。随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行,新形势下对执法办案、业务知识等方面有更高要求,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力量。通过招聘专业人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
充实专业法律人才队伍,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引导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