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二、服务对象
有求职意向的求职者
三、提交材料
1、求职登记表;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个人简历;
4、可选择补充提供: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四、办理流程
1、求职人员登记求职意向;
2、提交相关证件、证书、资料;
3、简历入库。
五、服务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服务地点(方式)
夹津口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七、咨询电话
0371-6422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