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失业登记
户籍地或常住地为巩义市,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
登记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以下权利:   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接受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针对失业人员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4、享受失业登记服务。   登记失业人员需履行的义务:   1、应当每月主动与失业登记机构联系,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2、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   4、接受和配合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关于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   5、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再就业后,应在15日内告知就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包括: 1.年满 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结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含认定的网络创业)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农村劳动力; 5.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以及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 6.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7.其他符合失业登记的。
即时办结
线下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3窗口及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线上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河南就业网
当面告知、电话告知、网上查询。
0371-69580083

内地(大陆)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1)填写《失业人员登记表》,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失业原因,并由本人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2)核验申请材料,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在系统中进行比对。如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记载失业登记相关情况。有申领《就业创业证》需求的,发放《就业创业证》;

(4)形成业务办理确认单,并由申请人确认;

(5)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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