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创业(开业)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 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 号); 2.《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
每人补贴5000元。
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 5 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 5 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
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4窗口
基本账户收款通知
0371-69580075

1.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1)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填写《开业补贴申请表》或在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2)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市人社局对创业者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是否初次创业等情况;

(4)审核结束后,市人社局对拟享受创业(开业)补贴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

(5)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经领导审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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