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运营补贴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法人
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对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创业运营补贴。
37个工作日
巩义区市紫荆路街道中原西路104号巩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窗口领取,邮寄
0371-69580075

1.与创业孵化基地签订的入驻协议; 2.营业执照; 3.实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凭据; 4.创业运营补贴申请表; 5.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6.创业者符合相应身份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按年度向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可由创业孵化基地汇总后统一代为申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创业运营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进行实地调查并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享受补贴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