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杜甫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孵化成果补贴办事指南
1.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社[2018]8号)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政[2018]41 号)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三、受理机构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由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1.孵化成果补贴申请表;2.孵化基地或新型孵化平台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3.独立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地或平台的认定文件; 5.孵化项目名单及相应地带动就业人数: 6.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及相应带动就业 3 人以上证明材料(包 括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登记、劳动合同等)
按季申请办结
办理地点:市人社服务大厅 办理方式:窗口受理
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补贴的内容公示 5 个工作日
69580075


1.孵化成果补贴申请表;2.孵化基地或新型孵化平台依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

3.独立运营机构营业执照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基地或平台的认定文件;

5.孵化项目名单及相应地带动就业人数:

6.孵化项目营业执照及相应带动就业 3 人以上证明材料(包括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登记、劳动合同等)



1.申请。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初审。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所在地县 (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由请材料进行受理初审。3.实地考察。县(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由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4.公示认定。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补贴的内容公示 5 个工作日。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后,协调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到运营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