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大众创业项目扶持
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豫人社办[2023]74号
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
由省级认定
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大众创业优秀项目。
按省级文件规定时间办理。
政务大厅二楼E03咨询、受理。受理方式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省厅网站公示
0371-69580075

1. 《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 《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分析、企业优势分析、创业团队及股权结构、项目经营进展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量、利润等)、发展规划、扶持资金拟使用方向等部分;

3. 项目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须进行失业登记,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协议复印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中是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离岗创业人员提供与上述人员同样的材料,属于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提供在乡镇或农村的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 专利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及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没有此类证书可不提供);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就业创业登记证》发放台账。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7.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电子版(图片清晰可见);

8. 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的项目,提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标识证明;

9. 项目经营场所视频(8分钟以内电子版);

10. 企业最近六个月银行流水单;

11. 申报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项目除提供1至10项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介绍PPT(8分钟以内),主要包括《项目发展计划书》要求的内容(仅提供电子版);

(2)项目最近4个季度的税务报表;

(3)最近六个月的工资发放表、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5人以上)。

1. 申请: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知,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初审: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和实地核查,实名填写实地核查表,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可靠。

3. 审核公示: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与当地社保等数据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比对,将拟上报的项目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 推送上报: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通过系统推送提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 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并提出评审意见,按照平均分数进行分类排序,初步确定符合条件项目和补助金额。

6. 公示认定:对经评审初步确定的优秀项目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 资金拨付:经公示通过的项目,认定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协调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项目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优秀项目,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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