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
(1)《营业执照》(副本)或租赁承包协议、种养殖承诺书;
(2)《就业创业证》;
(3)夫妻双方近期个人征信报告;
(4)夫妻双方身份证/未婚或单身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5)《结婚证》/未婚者或单身者需到民政局开未婚证明、单身证明/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
(6)租赁协议(若房屋属自有,出具相关房产证明);
(7)反担保相关材料(担保书、征信、养老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信用担保无需提供)。
合伙创业
(1)申请人(法人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婚姻状况材料、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相关证件;
(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合伙协议等经营项目证明;
(3)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
(4)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组织创业
符合当年新招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自主农民、脱贫人口;此九类人员处于就业状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章程;
(3)公司环评;
(4)组织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就业创业证》;
(5)当年新招用以上九类人员相关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当期职工花名册;
(6)反担保相关材料(担保书、征信、养老金缴费明细、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
小微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2)企业章程、环评等相关材料;
(3)经营项目情况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含民办非企业证照)、相关所必须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
(4)企业吸纳就业情况材料:一年前同期的从业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记账凭证);一年内与吸纳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新吸纳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当期职工花名册、近几个月工资表(记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居民都可)等;
(5)反担保措施必备的相关材料(担保人或手续健全的房产、土地)。
(1)申请。书面申请递交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4号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网上申请。
(2)受理。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需补充、完善手续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经办银行查询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征信,人社局审查申请人人员身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查询所持营业执照信息情况和社保信息,并负责核定申请人类别,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确定申请人身份类别并作出标识,对于申请人属于多个类别的,取其一种类别。审核通过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调查核实。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实行人社局、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联合实地调查制度,调查人员必须到经营地现场调查核实。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获得的信息及时进行评估,并提出贷款意见,在《贷前调查表》上签字,并将贷款材料提交评审会研究。
(5)评审。人社局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由人社局、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参加。根据贷款申请材料、调查核实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评审,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贷款组件予以决定额度、期限、贴息等结果。
(6)公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评审会审批通过的贷款组件进行公示。
(7)担保审核。担保公司接到市人社局签发的《巩义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贷款担保额度。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创业,包括个人创业、合伙创业、组织创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供全额担保,对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采取全额担保、部分担保、不担保三种形式。担保公司对申请担保项目及反担保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签订《委托保证协议书》并与反担保人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对未通过审核的,回复申请人和市人社局,说明理由或提出改进建议。
(8)贷款发放。经办银行接到创业担保贷款材料并核查无误后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手续,与申请创业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办理放款手续。办结后,将贷款合同报送市人社局和担保公司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