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乡级
求职创业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前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为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进行登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一次性300元。
一、毕业年度在校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1500元):1、获得毕业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材料;2、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材料;4、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1、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2、实名登记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4、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年度在校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上半年受理办结;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季受理办结。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告知
69580083

   1.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2.实名登记人员《就业创业证》。

    3.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材料。

    4.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于每年3月25日前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高校就业部门。

    2初审上报。高校就业部门初审并上报当地人社部门。

    3审核。由同级人社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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