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 乡级
贫困家庭劳动力求职就业补贴
1.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7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1号); 3.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
每介绍就业成功一人补贴200元
成功介绍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向街道(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
材料齐全的受理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就业服务管理局
窗口办理
0371-69580068

成功介绍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并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的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向街道(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

1.各类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提供相应材料,向街道(乡镇)劳保所提出申请;

2.街道(乡镇)劳保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贫困家庭劳动力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身份认定,审核介绍就业情况等;

3.审核合格后,报巩义市就业服务中心人才市场进行审批;

4.审批合格后,对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巩义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支付到劳务经纪人、劳务信息员本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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