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乡级
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 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 号)。
巩义市户籍或在巩义市就业创业需要存放个人学籍档案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人需为巩义市户籍或在巩义市就业创业需要存放个人学籍档案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办理材料符合要求,个人档案完整、齐全。
即时办结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大厅1号窗口
当场告知
0371-69580015

1.普通高校毕业生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上述证件);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23年毕业生不再提供);

4.本人学籍档案(自带需密封完整且加盖公章);

5.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



1、存档人员将档案(邮寄方式已经暂存至巩义市人社局的不需要提供)及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存档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