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校毕业生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上述证件);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23年毕业生不再提供);
4.本人学籍档案(自带需密封完整且加盖公章);
5.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
1、存档人员将档案(邮寄方式已经暂存至巩义市人社局的不需要提供)及相关材料交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核查档案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无缺件、错装、擅自涂改等情况;
2、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存档手续;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做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进一步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存档单位协商退回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