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乡级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4.《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1.就业报到证2.本人档案3.身份证4.毕业证
即到即办
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面告知
0371-64351606

1.就业协议书上接受单位盖章

2.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签署意见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回校领取就业报到证

4.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郑州市人社局报道

5.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本人档案(密封完整)到巩义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办报到。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