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档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版)、毕业证(或复印件、电子版)
(2)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版)、毕业证(或复印件、电子版)
2、调档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版)、毕业证(或复印件、电子版)、调档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电子版)、毕业证(或复印件、电子版)、调档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1、本人或经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巩义市政务大厅二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E01)窗口开具“提档函”。
2、本人或经办人携带“提档函”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二楼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210房间提取已封档案。
3、本人或经办人携带已封档案到巩义市政务大厅二楼毕业生就业服务(E01)窗口,审查档案案是否齐全并封档。
4、本人或经办人携已封档案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北楼二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人事代理或调档。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