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乡级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2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每人每月1000元,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
一般按季申报
郑州市巩义市区(县)紫荆街道104号1楼
窗口领取,邮寄
一、固话咨询:0371-69580019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1、就业见习协议书

2、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明细单

4、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发票

5、劳动合同书

6、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1.申请。见习单位根据当年接收见习人员的实际完成见习情况,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资金。

2.受理初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并初审,将初审意见连同有关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3.审核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的见习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拟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见习单位、见习人员名单、身份证号(隐藏出生月日号段)、毕业证编号、见习岗位、见习起止时间等信息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审核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就业见习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