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5〕2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
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就业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就业见习人员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180天
河南网上就业办事大厅和巩义市人社局南楼303
电话告知
69580066;69580080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报告;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

4.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帐(银行流水);

5.留用见习人员的见习单位,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留用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书和参保证明复印件。


(一)网上申请。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单位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法人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见习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提交申请资料,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将申请资料报送巩义市人社局。

(二)审核及公示。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和线下同时对就业见习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将申请人员和数额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模块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核拨申请。

(三)拨付资金。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就业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