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2、毕业证书
3、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助申请表
4、社保缴纳凭证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4、办结:作出决定当日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