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遗属待遇申报表》;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承诺书》 ,申 请人主动提供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遗体捐献证明等能确认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的任一法定证明材料,无需填写承诺书;申 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三)法院宣告死亡的、服刑期间死亡或犯罪行为导致死亡以及判处死刑被执行的,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
(四)其中户口在火葬区的,提供当地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民事发〔1999〕17号文件规定,在殡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的自由;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 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 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离退休人员为前述少数民族人员的,可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等可以证明民族类别的材料;
(五)其中户口不在火葬区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含县)以上民政局出具的非火葬区证明;
( 六 ) 申请人身份证;
(七)申请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