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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含因工死亡)的;(二)工伤职工已办理工伤认定信息登记,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3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0
0371-69580222
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得要求申报人另行提供。对于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应由申报人主动提供,社保经办机构据此办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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