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停工留薪期鉴定
停工留薪期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后,有停工留薪期鉴定需求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停工留薪期鉴定申请。
窗口受理。
自受理之日起60日或90日内。
自鉴定结论下达之日起20日内,申请对象持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窗口领取。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39号)。每人一次300元。
每月1-10日申报
巩义市人社局南二楼办事大厅失业工伤保险科
办公电话:0371-69580059
党办电话:0371-69580158

1.个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住院病历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7.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1份(填写要求:用黑丝水笔、如实准确、字迹清楚)

8.每人每项鉴定费300元

9.郑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