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
登录
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
乡级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1.发生工伤并已完成工伤行政部门工伤认定;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符合规定的费用;4.进行过特殊医疗流程的还需提供特殊医疗手续;5.其他与工伤事故责任划分有关的材料。
窗口办理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
不涉及
周一至周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1—69580222
0371—69580222
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始住院病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郑州市认定工伤决定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