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基层政务公开
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工伤职工经社保经办机构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或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或配置辅助器具的),对协议机构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由协议机构随相关医疗费用一起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20个工作日
窗口获取,网上送达
不收费
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巩义市社会保险中心,巩义市行政东街6号一楼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0371-69580110
0371-69580222

(一)转诊转院就医、异地居住就医的相应审批表(数据共享或已经提供的不再要求提供);

(二)完整病历复印件、出院证、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总清单(门诊医疗费结算需提供:门诊病历、医技检查报告、处方);

(三)医疗费用的原始发票;申报交通、食宿费用还需提供交通、食宿费发票。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