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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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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窗口反馈、窗口领取
不涉及收费
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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